一、單位基本情況
我社成立于1954年10月12日,2011年2月12日由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轉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經國家工商總局核準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400005927T。注冊資本:32169萬元。法定代表人:才大穎。
2018年10月31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批準,我社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財政部系唯一股東,企業名稱由:中國輕工業出版社,變更為:中國輕工業出版社有限公司。
我社日常核算采用企業會計準則,部門決算報送經費差額表。2022年度我社取得503.45萬元財政撥款。
二、2022年部門決算表
三、2022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本年收入:503.45萬元,結轉下年:503.45萬元。
2. 收入決算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5萬元。
3. 支出決算表:無數據。
4.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50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45萬元;結轉下年503.45萬元。
5.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無數據。
6.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無數據。
7.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無數據。
8.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無數據。
9.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無數據。
四、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事業單位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取得的收入,科研單位技術開發轉讓取得的收入等。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出版單位刊物出版取得的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投資收益等。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物業費、水電費等。
(八)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如: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類項目、水旱災害防御類項目等。
(九)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如:用于經營活動的材料、人工等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本年非財政撥款結余或經營結余中轉入各類基金的金額。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反映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安排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及改革成本支出。“三供一業”移交補助支出(項):反映用國有資本經 營預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 熱和物業管理分離移交方面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 購置稅、牌照費等)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中國輕工業出版社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